颍州区2 0 0 5年7月上旬以来,连续普降大到暴雨,由于暴雨持续时间长,雨量大而集中,致使沿泉河洼地部分乡、镇(办)形成严重内涝灾害,造成全区秋季农作物3 3万亩普遍受灾,大部分农作物严重减产、减收至绝收,部分民房倒塌,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。目前,天气逐渐转冷,为确保灾民能安全越冬有房住,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,提前谋划,于9月3 0日灾后建房工作全面开展。
一、加强领导,圆满完成灾后建房工作任务。
对于灾后建房工作,区委、区政府十分重视,专门成立了建房工作领导小组,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文化同志任组长、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,并下发了《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建房工作的通知》明确了时间安排和要求,区政府与各乡、镇、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灾后建房工作责任书,确保在1 2月底以前,全面完成灾民建房任务。
二、建房对象补助标准和审批程序。
建房补助对象,是指因灾倒房的五保户、特困户、困难户。对有自救能力的倒房户,原则上不予补助,以自立更生为主。建房对象补助标准,五保户每户补助3 5 0 0元、特困户每户补助2 5 OO元、困难户每户补助1 2 O 0元。审批程序,个人申请,民主评议,张榜公布,乡、镇(办)审核,报区民政局批准。
三、建房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。
灾民建房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、重点使用、无偿使用的原则,严禁平均分配和有偿周转。各乡、镇、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建房资金专帐,坚持集体研究,严格审批手续。由乡、镇、街道办事处直接发放到户,填写一式两份发放花名册,由补助对象签名盖章,一份由乡、镇、街道办事处留存,并逐户建立档案,一份报区生救办备案,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。